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(記者 魏雨田)近期,重慶證監局對重慶德眾合元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德眾合元基金)發布警示函。
相關處罰決定稱,德眾合元基金存在以下違規行為,包括管理產品未恪盡職守、謹慎勤勉,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,以及未妥善保存基金產品投資決策有關資料。
具體來看,德眾合元基金在管理重慶德瀚新應用材料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(有限合伙)(以下簡稱德瀚基金)期間,未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繳款通知程序發出第三期、第四期繳款通知,德瀚基金違反合伙協議約定對外借款。
據此,當地監管部門向德眾合元基金及其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