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(記者 鄭俊婷)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日前顯示,北京元氣椰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當事人”)經營的好運椰飲王府井銀泰in88店,在“醬香拿鐵”火爆期間推出“五糧椰乳”,擅自使用五糧液公司注冊商標,并使用與其第八代五糧液相似的外觀,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,日前受到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,罰款6.1萬元。
處罰事由顯示,當事人在未經過五糧液公司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,推出“五糧椰乳”及相關物料,并使用了五糧液的相似包裝,屬于擅自使用。而且上述行為發生于瑞幸和茅臺聯名推出“醬香拿鐵”并爆火期間,當事人借助品牌聯名熱潮,推出“五糧椰乳”并使用與五糧液高度相似包裝,極易引人誤解為涉案商品與五糧液或五糧液公司存在商業聯合、商業冠名等特定聯系,從而對其他同品類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。上述行為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規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行為。
據悉,當事人實施上述行為實收金額共計1045.93元,違法經營額為1045.93元。在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查后,當事人已停止銷售此款商品,對涉案宣傳內容下架,將自行印制的貼紙予以銷毀。